10月23日,刚刚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当选的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强、赵乐际、王沪宁、蔡奇、丁薛祥、李希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同中外记者亲切见面。 中新社记者 盛佳鹏 摄
踏上新征程,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再出发,世界从这里更好读懂发展变化的中国叙事。
12时5分,习近平步入会场,面带微笑向中外记者挥手致意。他身后,李强、赵乐际、王沪宁、蔡奇、丁薛祥、李希依次进入会场,全场响起热烈掌声。
身着深色西装、系红色领带的习近平居中站立,其他6位常委分列两侧。习近平走上主席台,身后是中国共产党党旗,镰刀、锤头组成的金色党徽格外醒目。快门声中,这一历史性场景被定格、被记录。
习近平首先向发来贺电贺信的外国政党、领导人等表达感谢。
“衷心感谢全党同志的信任。”接着,习近平代表新一届中共中央领导成员庄严承诺:“我们一定牢记党的性质和宗旨,牢记自己的使命和责任,恪尽职守、勤勉工作,决不辜负党和人民重托。”
当百年中共遇上千年小康梦,中国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成功达成。面向全球目光,习近平代表百年大党再次宣示新征程上的使命任务:“现在,我们正意气风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随后,习近平向世界铺展一幅具有未来感的中国发展蓝图。
蓝图中,有百年大党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奋进姿态。
“中国式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长期实践探索的成果,是一项伟大而艰巨的事业。”习近平说。
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宏伟蓝图按“两步走”具体实践——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从2035年到本世纪中叶,把中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惟其艰巨,所以伟大;惟其艰巨,更显荣光。如今,“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更加明晰,道阻且长,行则将至。
蓝图中,有百年大党对人民的“一诺千金”。
20多分钟的讲话中,“人民”一词出现17次。
“我们要始终与人民风雨同舟、与人民心心相印,想人民之所想,行人民之所嘱,不断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变为现实。”习近平说。
10年前、5年前,在人民大会堂,习近平都郑重宣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
更好的教育、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优美的环境……新时代10年,一个个对人民的承诺走进现实,成为中国社会发展的真实图景。
蓝图中,有百年大党对自身建设的清醒认知。
“一个饱经沧桑而初心不改的党,才能基业常青;一个铸就辉煌仍勇于自我革命的党,才能无坚不摧。”见面会上,习近平再次点题中共自身建设。
“全党必须警醒起来。打铁还需自身硬。”在10年前的中外记者见面会上,习近平以此惕励全党。
资料图:人民大会堂前红旗飘飘人们看到,中央八项规定随之出炉,中共在10年里掀起了一场被外媒称为“中国近代史上强度最大、范围最广的反腐行动”,中国党风政风乃至社会风气为之转变。
蓝图中,还有百年大党带领中国以更加开放的姿态面向世界。
面对中外记者的镜头,习近平向世界明确宣示:“中国开放的大门只会越来越大。我们将坚定不移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以自身发展为世界创造更多机遇。”
从10年前“中国需要更多地了解世界,世界也需要更多地了解中国”,到如今“中国发展离不开世界,世界发展也需要中国”,中国与世界的关系,从“我”和“你”更好地变成了“我们”。
“新征程是充满光荣和梦想的远征。蓝图已经绘就,号角已经吹响。”习近平说。
在世界注视的目光中,踏上新征程的中国,从这里再出发。(完)
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解读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
□ 本报记者 赵晨熙
野生动物是地球上所有生命和自然生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的生存状况同人类可持续发展息息相关。
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于1988年制定,2004年、2009年和2018年三次修正,2016年进行了修订。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对加强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和拯救繁育工作、维护生物多样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2年12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将于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主任岳仲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此次野生动物保护法修改,加强对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坚持保护优先、规范利用、严格监管的原则,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完善野生动物保护和管理制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做好与生物安全法、动物防疫法、畜牧法等相关法律的衔接,秉持生态文明理念,以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岳仲明重点从五个方面介绍了主要修改内容。
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加强了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保护,明确依法将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划入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进行严格保护。将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纳入应急救助范围,加强野生动物收容救护能力建设,建立收容救护场所,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救护工具、设备和药品。
随着我国生态环境持续改善,野生动物种群得到有效恢复,一些地方野猪等野生动物泛滥成灾,危害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和农牧生产。对此,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细化了野生动物种群调控措施,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根据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调查、监测和评估情况,对种群数量明显超过环境容量的物种,可以采取迁地保护、猎捕等种群调控措施,对种群调控猎捕的野生动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和综合利用;明确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建设隔离防护设施、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等,预防野生动物可能造成的危害。同时,明确将中央财政对致害防控的补助范围由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扩大到其他致害严重的陆生野生动物。此外,规定在野生动物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采取措施而造成野生动物损害的,依法不承担法律责任。
外来物种入侵,破坏生态平衡,为加强外来物种防控,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规定,从境外引进的野生动物物种不得违法放生、丢弃,确需将其放生至野外环境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现来自境外的野生动物对生态系统造成危害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等有关部门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同时规范野生动物放生活动,要求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对放生野生动物活动的规范、引导。
2020年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为做好与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的衔接,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禁止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交易、运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同时加大对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对人工繁育技术成熟稳定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管理制度作了规定,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将这一制度扩展到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根据有关野外种群保护情况,对不依赖于野外资源、技术成熟稳定、有一定养殖规模的人工种群可以不再列入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实行与野外种群不同的管理措施,但应当依法实行备案和专用标识管理。这些人工种群的一部分可以依照畜牧法规定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按照家畜家禽管理;另一部分可不作为野生动物进行管理,适当放开其人工种群及其制品用于满足市场多元化需求,促进相关产业发展。
岳仲明表示,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需要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要加强法律宣传、解读和引导。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也要加快制定、完善相关配套规定,健全联合执法工作协调机制,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双赢。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